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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和婚姻登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引用本文: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和婚姻登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J].中国民政,2006(3):14-15.
作者姓名: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作者单位: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
摘    要:“十五”期间,全国村民自治、社区建设和婚姻登记工作迎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各项工作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有效推动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一、村民自治工作民主选举逐步普及,亿万农民有序参与。法律规定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其中,民主选举是其它各项村民自治制度的基础。“十五”期间,村委会组织建设实现了四个转变,一是从组织任命到民主选举转变; 二是从等额选举到差额选举转变;三是从间接选举到直接选举转变;四是从经验管理到制度规范转变。村委会每三年换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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