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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
摘    要:我国《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在司法实践中,并非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随意以侵犯其合法权益为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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