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与中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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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岚.入世与中国对地理标志的保护[J].律师世界,2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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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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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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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地理标志”(GeographicalIndica-tions)是在世界贸易组织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中提出的应予以保护的一种商业标记,又称“原产地名称”(MarksofOrigin)。原产地识别的是产品,因此在仅仅调整国际商品贸易的关贸总协定一产生时,就已涉及。TRIPS中讲的地理标志,则是从它含有的无形产权的意义上讲的。●第22条TRIPS的第22条至第24条是有关地理标志的规定。在第22条第1款中,讲明了什么是“地理标志”。它是指“识别一货物来源于一成员领土(如巴拿马香蕉)或该领土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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