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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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莉萍.论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之保护[J].律师世界,2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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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莉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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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英达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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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1993年9月2日颁布并于同年12月1日施行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文规定禁止假冒注册商标、禁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禁止伪造产地、禁止假冒知名商品和服务标志、保护商业秘密,对知识产权提供了进一步的法律保护。如果从研究《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的关系入手,探寻《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操作办法,无疑既具理论意义、更具实践价值。一、反不正当竞争法与知识产权法我们知道,在我国已经参加的几个重要的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中,都把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划归知识产权的范畴。《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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