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再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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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长青,邓超.犯罪客体再探[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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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长青 邓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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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中国重庆40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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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犯罪客体是刑法学上的一个重要范畴 ,但是一直富有争议。传统的社会关系说和西方的法益说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因而本文在考察犯罪客体理论的诸种学说后认为 ,犯罪的客体应是有层次的 ,其一般客体应是确定性的法秩序 ,权利、义务、自由、利益等只是下位概念 ,即是直接客体的内容。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虽然联系密切 ,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应分别予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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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犯罪客体 犯罪对象 社会关系 法益 确定性的法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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