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言文化的法律保护:定位、归因与进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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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夏先华.方言文化的法律保护:定位、归因与进路[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9,32(1):61-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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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夏先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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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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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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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方言的法律定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但实践中因传承载体的单一定位而大大限定了方言保护的实际效果,故有必要回归到方言文化自身的"非遗"定位。方言文化的发展呈现出濒危危机与特征弱化的势态,其法律因由包括发展方言与推普政策的"零和博弈"困局、方言保护缺乏明确规范指引、法律适用对方言用语的天然排斥、方言歧视的法律救济阙如。方言保护的法律进路构建包括:立法上确立个体与群体方言权;弱化行政管制与采用柔性行政指导;司法制裁失范行为以及对方言用语的特定践行;提升社会整体方言权利意识与加强公共服务供给;通过调查传承与馆藏存档对方言协同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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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方言 方言文化 非物质文化遗产 方言权利 |
Legal Protection of Dialect Culture:Orientation,Attribution and Approac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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