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改革中的独立检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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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建彬.论司法改革中的独立检察权[J].广东法学,2000(2):8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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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建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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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海珠区检察院反贪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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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司法改革的目的是通过改革实现司法的公正和现代化,实现社会的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独立公正妥当地行使检察权是司法公正必不可少的前提,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目标之一。“为要确保司法的独立,必须保证检察权对立法权及其它行政权的独立。”虽然宪法、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但是由于理论和现实的原因,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并未得到切实的保障和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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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改革 检察权 检察院组织法 独立行使 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 司法公正 现代化 行政权 立法权 依法 秩序 正义 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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