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仅正义与行政诉讼目的初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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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永平.公仅正义与行政诉讼目的初探[J].理论研究,2007(2):37-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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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永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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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内蒙古行政学院哲学教研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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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法治行政是行政法的价值所在,实现行政权配置和行使的正当性是行政法的根本目标,行政诉讼产生的动力因在于实现行政法的这种价值诉求。因此,行政诉讼本质上是对行政公权正当性的救济,而行政权的正当性,最终必须通过国家公权伦理关系加以说明。所以,讨论行政诉讼的目的不能离开宪政制度的政治伦理、行政法制和行政法律救济制度的具体性,行政诉讼的目的是这种具体公权价值制度化和法律化的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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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权正义 行政权的行使 行政司法救济 行政诉讼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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