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三重形态及其主体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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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邱杰,何海兵.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三重形态及其主体性[J].湖北社会科学,2003,2(12):129-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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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邱杰 何海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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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桂林工学院社科部,广西,桂林,541004 2. 桂林工学院高职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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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探讨思想政治教育主体,必须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要弄清楚确定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哲学依据,另一方面要分析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社会结构及主体功能的实现形式。从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主体的内涵入手,认为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社会结构包括个体主体、群体主体和国家主体,是个体主体、群体主体和国家主体的统一体。自决、自主、自控是思想政治教育主体的主体功能的实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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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思想政治教育 主体 群体 主体性 |
文章编号: | 1003-8477(2003)12-012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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