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在诉讼中死亡 该案如何继续审理?——兼议《民事诉讼法》与《继承法》的衔接和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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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开声祥.被告在诉讼中死亡 该案如何继续审理?——兼议《民事诉讼法》与《继承法》的衔接和完善[J].中国审判,2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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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开声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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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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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介绍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非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辆轿车坠入山崖,司机及其妻子、女儿死亡,在该事故中死亡的还有一位乘客。该乘客的法定继承人作为原告将司机的父亲和岳父以及车主起诉至法院,要求三者支付死亡补偿金等费用。法院审理情况在案件一审过程中,一名被告——司机的父亲死亡,案件审理依法中止。法官询问该被告的两名继承人是否参加诉讼时,继承人均表示不愿参加诉讼,之后该案恢复审理,被告的继承人没有被列为被告,法院一审判决由车主支付原告损失。宣判后,车主提出上诉,上诉理由之一是对已死亡被告只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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