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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劳动立法的几点思考
摘    要:劳动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过去劳动关系的行政调整是与高度集中的劳动行政管理一致的,劳动法一直没有提高到经济所需要的基本法上来,大量的是以政策、法规等低档次的约束规范来调整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建国以来颁布了大量的劳动政策、法规,需要一部《劳动法》来统领,构成我国完整的劳动法体系。西方社会自由经济向垄断经济发展过程中,导致了劳资关系的紧张与激化,它们劳动立法的背景是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斗争以及国家协调社会劳动关系的结果,侧重点在于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我国《劳动法》的功能具有双重性。一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为创建市场经济新机制提供法律保障。只有这样,才能制定出一部适合国情,适应深化改革需要的《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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