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以人为本”理念规范执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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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军.用“以人为本”理念规范执法行为[J].政府法制,2010(7):5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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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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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长治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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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3年10月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他强调:坚持科学发展观是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在打击贪污贿赂犯罪的同时如何实现以人为本,如何把科学发展观贯彻于办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中,如何实现执法行为规范化,实现以人为本与打击犯罪相统一,是广大反贪干警所面临的新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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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人为本”理念 执法行为 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科学发展观 十六届三中全会 胡锦涛总书记 法律监督机关 行为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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