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唐王朝的纳质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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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方铁.汉唐王朝的纳质制度[J].思想战线,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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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方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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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所说的纳质制度,是我国历代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羁縻统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实质是封建政府向与之建立宗藩关系的少数民族索受人质。这一制度形成于汉、完善于唐。作者对汉、唐时期封建政府在对质子的纳送、管理、待遇、影响等方面作了较全面的论述,指出,由于质子较多地接受了中原先进文化的熏陶,归回继承王位或执掌要职后,一般能和中央王朝保持比较友好的民族关系。历史上的纳质制度虽然有一定的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色彩,但客观上起到了加强和巩固中央王朝与边疆少数民族联系的作用,有利于内地与边疆政治、经济、文化的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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