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读者来信
《人力资源·HR经理人》的法律专家:您好!为了应对金融危机,我公司在去年10月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对公司的部分基层员工采用了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上个月,一位被派遣员工在给客户送文件的路上不幸发生了机动车事故,我公司得知消息后,及时赶到医院并垫付了2000元的救治费用。两周后该员工身体痊愈,又重新回到了工作岗位。但是,在该员工回我单位办理销假手续时,带来了其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费用单据,要求我公司予以全额报销。在遭到拒绝后,该员工又多次找人力资源部理论,给部门工作造成了一定影响。请问此事该由我公司还是劳务派遣公司来处理?如何处理?该员工此次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和就医期间的工资待遇该如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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