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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4.7亿 浙江“台州吴英”案纪实
引用本文:马岳君,陈东升,王先富.涉案4.7亿 浙江“台州吴英”案纪实[J].法制与经济,2010(5):38-39.
作者姓名:马岳君  陈东升  王先富
摘    要:“被告人王菊凤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月23日,被外界称为“台州吴英”的原浙江省台州市经济开发区兰鑫商务酒店法定代表人王菊风,因非法集资4.7亿余元,至案发尚有1.2亿余元未归还,被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关 键 词:台州市  浙江省  剥夺政治权利  中级人民法院  集资诈骗罪  法定代表人  经济开发区  商务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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