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法学教育体制的重构 |
| |
引用本文: | 洪浩,杨瑞,郭卫华.试论我国法学教育体制的重构[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3):45-47. |
| |
作者姓名: | 洪浩 杨瑞 郭卫华 |
| |
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1(洪浩),河南财经学院法律系 河南郑州450002(杨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北武汉430000(郭卫华) |
| |
摘 要: | 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互依存,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只对那些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人开放。但是在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分离与脱节已成体制化。统一司法考试为适应对高素质法律职业者培养的需要、实现法学教育体制重构提供了契机。
|
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 司法考试 统一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