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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法学教育体制的重构
引用本文:洪浩,杨瑞,郭卫华.试论我国法学教育体制的重构[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06(3):45-47.
作者姓名:洪浩  杨瑞  郭卫华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湖北武汉430071(洪浩),河南财经学院法律系 河南郑州450002(杨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湖北武汉430000(郭卫华)
摘    要: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相互依存,法学教育是从事法律职业的必经之路,法律职业只对那些具有法学教育背景的人开放。但是在我国,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的分离与脱节已成体制化。统一司法考试为适应对高素质法律职业者培养的需要、实现法学教育体制重构提供了契机。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  司法考试  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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