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落私户问题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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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龚卫东.公车落私户问题多[J].山东审判,199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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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龚卫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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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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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笔者在审判实践中发现许多单位的公有车辆以私人名义注册登记,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也给社会的科学管理以及经济领域改革带来了诸多问题。一、车辆产权不明,容易引起纠纷。公有车辆而以私人名义注册登记,造成车辆产权形式与实质不一致。车辆的权属不明确,在车辆的转让、买卖或其它牵扯车辆权属问题时,很容易产生纠纷。如本院审理的日照市某公司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日照分公司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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