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社会主义中国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 |
| |
引用本文: | 王永均.为什么在社会主义中国不能照搬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制?[J].前线,1990(7). |
| |
作者姓名: | 王永均 |
| |
摘 要: | 所谓“三权分立”制,是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一种政权组织原则和制度,即立法、行政、司法三项权力,分别由议会、内阁或总统、法院三个机关行使。三项权力之间,既分离又制约,以权力制衡权力。“三权分立”学说是16至18世纪英法资产阶级提出来的,目的是同封建地主阶级分权,在反对封建专制和建立资产阶级政权上,是起过进步作用的。但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并巩固其统治后,“三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