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摘    要:琼府办2008]124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保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4号)精神,省第五次党代会关于生态立省战略的部署和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我省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关 键 词:海南省  重点  饮用水源保护区  水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工作  湖泊水  加强领导  环保部门  狠抓落实  湖泊流域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