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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
摘    要: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渝府发2012]12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2012年12月5日第一条为保障乡镇卫生院实现基本功能,为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乡镇卫生院管理  自治县  重庆市  行政主管部门  市人民政府  区县  医疗机构  基本药物  公共卫生服务  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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