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写美国法律史的人──默顿·霍维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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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灵海.重写美国法律史的人──默顿·霍维茨[J].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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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灵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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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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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美国新马克思主义法学家霍维茨 默顿·霍维茨(Morton Horewitz),当代美国著名法学家。生于1938年,年轻时曾分别在经济、政治、法律三大专业接受系统训练并获得学位。1967年,霍维茨毕业于世界最优秀的法学学府——哈佛大学法学院,在哥伦比亚巡回审判区的联邦上诉法院担任调查员(一年),之后又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制史研究讲座担任研究员(两年)。1970年;霍维茨取得哈佛法学院正式教职,四年后又担任法制史研究讲座教授。 七十年代。正是美国批判法学运动风起云涌之时,批判法学研究的中心也逐渐从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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