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根据公安部"苏州会议"和"石家庄会议"精神,自去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普遍进行派出所工作重心的调整和覆盖社会面刑侦队伍的建立(以下简称两项改革),从而使公安工作改革迈出了有力的一步。但从实践看,要进一步深化两项改革,必须正确处理好责任区刑侦队与基层派出所的关系。一、队所关系在两项改革中的地位和作用(一)正确处理队所关系是决定两项改革方向的重要因素。队所关系直接体现为打击与防范的关系。进入80年代以后,面对严峻的治安形势,各地公安机关迫于刑事案件成倍上升的工作压力和刑侦专业力量不足的客观限制,不得已将打击作为工作的主要手段。于是,在部署整体工作时,向侦查破案"一边倒",各种形式的"严打"专项斗争接二连三;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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