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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财税法思维
引用本文:王桦宇. 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财税法思维[J]. 法学杂志, 2018, 0(3): 51-58
作者姓名:王桦宇
作者单位: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
基金项目:司法部2016年度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立项课题"税收法定的中国路径"(项目编号:16SFB3041)的阶段性成果
摘    要:
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作出的新判断和新表述。财税法作为治国安邦之法,与共同富裕目标衔接紧密,是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的重要法律领域。财税法通过调整和规范政府间财政关系、政府预算和税收制度,回应和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供道路支撑。新时代财税法思维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立足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发展,提高政府治理能力、法治思维能力并依法拓展财源,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二是渐进推动民主、促进民生福祉,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建构预算规范、财力协调和区域均衡的财税体制;三是实现分配正义,通过区域、产业和群体之间的财税制度设计和规则安排,促进发展更加平衡更加充分。借助财税法思维化解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有利于加快国家治理现代化和迈向全面小康的步伐。

关 键 词:新时代  社会主要矛盾  现代财政制度  依法治国  财税法思维

New Thinking of Finance and Taxation Law to Solve the Social Principle Contradictions in the New Era
Abstract:
Keywords:new era  social principle contradictions  modern fiscal system  ruling the country by law  thinking of fiscal and taxatio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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