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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入室盗窃应加重处罚
引用本文:任刚.夜间入室盗窃应加重处罚[J].法治与社会,2008(10):27-27.
作者姓名:任刚
摘    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罪概念是对盗窃犯罪行为各种特征的综合,是对盗窃犯罪现象总体上的抽象概括。但是现实社会中的犯罪从来都是具体的犯罪,不存在抽象的犯罪,而且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盗窃犯罪的手段愈来愈多样化。

关 键 词:入室盗窃  加重处罚  犯罪行为  法律若干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  公私财物  抽象概括  现实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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