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英美法预期违约的两种形式及其比较
引用本文:肖金林,彭学龙.英美法预期违约的两种形式及其比较[J].经济与法,2002(6):40-42.
作者姓名:肖金林  彭学龙
摘    要:根据合同法基本原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即受法律的保护,无论在履行期后还是在履行期前都应如此。当事人在履行期届至后违约,即实际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这是通常意义的违约救济;如果当事人在履行期前拒绝履行或不能履行,法律也同样应给对方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救济,这就是起源于英美法、独具特色的预期违约制度。

关 键 词:预期违约  合同法  法律保护  英美法  预期拒绝履行  违约方  债权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