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兼论我国起诉裁量权的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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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明学.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兼论我国起诉裁量权的完善[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8,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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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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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检察院,重庆,400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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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起诉法定主义与起诉便宜主义并为现代刑事诉讼的两大基本原则,在刑事追诉过程中同时发挥着重要作用。从起诉法定主义到起诉便宜主义,是刑事诉讼发展的基本趋势。我国起诉裁量权限于微罪不检举范围内,起诉裁量权适用面过窄,不适应诉讼经济的需要,也没有体现出"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刑事政策。有必要修订刑事诉讼法,确立起诉便宜原则,扩大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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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起诉法定主义 起诉便宜主义 起诉裁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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