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标准与证明法则──兼谈证据的一般理论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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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隋光伟.证据标准与证明法则──兼谈证据的一般理论问题[J].当代法学,199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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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隋光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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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证据作为证明的根据,本身也需要证明。只有证明了证据本身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来源的合法性,说明确认了证据形式标准、证明的程度,表明了证据的确实性和充分性,才能依其为根据来证明案件事实。重视证据形式、规范标准及证明法则的研究,是现代刑事诉讼实践的需要。一、证据概念与证据标准关于刑事证据概念,国内外有许多学说,诸如原因说、方法说、手段说、结果说等等。我国现行立法及理论将证据规定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刑事诉讼法》第42条),将证据的属性概念确定为事实,而且是证明了“真实”情况的事实,可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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