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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虚开增值税发票案的辩护词
摘    要:案情简介1994年4至6月,安陆市社会福利公司(下称福利公司)建材商场承包人郑家责同武汉市江岸区四通建材经营部(下称武汉四通)徐世铁和经理夏艳华、马喜生(均在逃)等人到福建省福州市做生意。行前,郑家责向福利公司马家国经理做了如实汇报,马家国随即委派其公司会计施雄英、聂耀友和聂兰芳(马家国妻子,该公司拉丝厂承包人)将公司执照、印章、增值税专用发票先后五次带往福州,在福州向各单位虚开增值税发票154份,价税合计1亿6千5百14万7千余元,连同武汉四通向福利公司虚开的1亿6千4百62H3百余元,共计3亿2千9百76万7千3百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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