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公民见证公安机关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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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谢平.浅谈公民见证公安机关执法[J].公安教育,2010(9):36-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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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谢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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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绵阳市公安局涪城区分局法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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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西方有这样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应以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此经典法谚蕴涵了深刻的程序正义价值。"人不畏我严而畏我廉,人不畏我能而畏我公"。公安机关廉洁公正执法是和谐警民关系建设的基础。笔者以为,当前在创新社会管理伟业中创制公民见证公安机关执法,是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与和谐警民关系的最佳结合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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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安机关 公正执法 公民 程序正义价值 和谐警民关系 廉洁执法 最佳结合点 社会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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