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斯特·佛罗因德与美国早期行政法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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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华琳.恩斯特·佛罗因德与美国早期行政法学[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2,15(5):130-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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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华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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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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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恩斯特·弗罗因德是美国20世纪初至20世纪20年代最为重要的行政法学者。弗罗因德撰写了《行政法案例》、《对人和财产的行政权:一个比较式的概观》等体系书,在法学院里较早开设行政法课程。弗罗因德主张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的法,认为应通过行政程序和司法审查来规范行政委员会的权力,以立法标准来导引行政裁量权;他还对主权豁免的学说予以批驳,对司法审查的原理予以建构。弗罗因德关注法律的实际运作,注重对外国法的比较与借鉴。尽管弗罗因德晚年在与法兰克福特的论争中处于下风,但他提出的诸多学说,仍构成了美国行政法学研究的重要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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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恩斯特·弗罗因德 行政法 美国行政法 行政法学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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