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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所合作之下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职业技能训练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
引用本文:李文耀,张薇.校院所合作之下的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职业技能训练为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J].学理论,2014(18).
作者姓名:李文耀  张薇
作者单位:淮阴师范学院;
基金项目:2012年江苏省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律师职业技能训练”项目成果(2012JSSPITP2539)
摘    要:为满足社会职业需求,国家大力提倡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各地高校也着力于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实践教学在法学教育中的比例和作用。通过建立校(学校)院(法院、检察院)所(律所)合作平台,依托社会资源,共同培养应用型卓越法律人才是确保法学教育实用性的重要途径。在人才培养思路上,应当以职业技能训练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全方位培养学生实践能力。采用校内改革人才培养方案,校外开展多种形式职业技能活动的方法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

关 键 词:应用型法律人才  职业技能  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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