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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实践思维培养的不足及完善
引用本文:贾健.法学本科实践思维培养的不足及完善[J].学理论,2014(18).
作者姓名:贾健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淮北师范大学自主特色项目《社会管理创新与全球化背景下开放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的阶段成果
摘    要:法学本科实践思维具有两个特征,即职业实践导向是法律实践思维形成和发展的源动力;论证说理能力是法律实践思维的内核。当前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中存在目标定位不明确、教学方法教条化、课程设置模块化等弊端。可以通过校内法律实践活动、法学课程改革和校外法学实践基地建设等途径予以完善。

关 键 词:法学实践思维  校内实践活动  课程设置改革  校外实践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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