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体制 |
| |
引用本文: | 鲁兰.建立完善的社区矫正体制[J].中国监狱学刊,2005,20(4):135-137. |
| |
作者姓名: | 鲁兰 |
| |
作者单位: |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北京市100029 |
| |
摘 要: | 在社会上矫正违法、犯罪者已经是国际社会得到证明的效果较好的通行做法,社会内的矫正(治)对象应当包括违法者和犯罪者。我国目前进行的“社区矫正”试点限制在刑罚执行的范畴,即适用对象仅仅是服刑罪犯等,作为一种权宜之计虽不无道理,但从全局考虑,我国的社区矫正体制不能受制于部门的局部改革需要,应当增大立法的前瞻性和科学含量。
|
关 键 词: | 社区矫正体制 科学 前瞻性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