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能否“嫁”两家 |
| |
引用本文: | 张备.一“女”能否“嫁”两家[J].中国律师,1997(5). |
| |
作者姓名: | 张备 |
| |
作者单位: | 解放军信息工程学院 |
| |
摘 要: | 1989年12月,某研究所与A公司就联合开发一项高科技通信技术签订合同。合同规定合作开发的技术成果归双方共同所有;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该技术,否则追究其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良好,开发工作顺利。1992年11月,技术开发成功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鉴定。1993年4月,该研究所在未经A公司同意的情况下,以该技术成果出资入股与另外两家企业共同成立通信设备联营公司;公司成立后,在三方的共同经营管理下,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1995年1月,A公司向该研究所提出交涉,认为该研究所未经他们同意以双…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