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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为尽孝”,不妨上升为法律义务
引用本文:李克杰.“代为尽孝”,不妨上升为法律义务[J].浙江人大,2012(5):60.
作者姓名:李克杰
摘    要:在企业工作,员工领工资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山东滨州一公司里,却出现了员工的父母也能同时领取"孝工资"的新鲜事。所谓"孝工资",是公司按照一定标准给员工的父母发放工资,是代替员工尽孝道的一种企业行为,该部分资金完全由公司

关 键 词:员工  工资待遇  企业行为  老龄社会  企业工作  尽孝道  法律义务  父母  山东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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