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为尽孝”,不妨上升为法律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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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克杰.“代为尽孝”,不妨上升为法律义务[J].浙江人大,2012(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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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克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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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企业工作,员工领工资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在山东滨州一公司里,却出现了员工的父母也能同时领取"孝工资"的新鲜事。所谓"孝工资",是公司按照一定标准给员工的父母发放工资,是代替员工尽孝道的一种企业行为,该部分资金完全由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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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员工 工资待遇 企业行为 老龄社会 企业工作 尽孝道 法律义务 父母 山东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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