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语言学会与沈履伟名誉权案的代理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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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廉立.关于市语言学会与沈履伟名誉权案的代理词[J].天津律师,2005(6):5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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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廉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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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银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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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介绍
2003年4月,天津外国语学院教师沈履伟在天津古籍出版社出版了他的论文自选集——《求是集》,其中文学论文15篇。在申报教授职称时,沈履伟用《求是集》这本书作为科研成果公开展示,其间群众揭露《求是集》中有抄袭他人已发表的论文,沈履伟分别找到原发表论文的作者——天津师大古籍研究所的董XX和南京学者封X,企图以“合作”的名义掩盖其抄袭的事实,但其教授职称的申报仍被天津市高评委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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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代理词 名誉权 古籍出版社 学会 语言 文学论文 天津师大 外国语学院 案情介绍 科研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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