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法医学视野客观评定范式研究——以视网膜、视神经及高位视路损伤致视野缺损为例
引用本文:项剑,王旭,于丽丽,杨英恺,卢韦华琳,朱海标.法医学视野客观评定范式研究——以视网膜、视神经及高位视路损伤致视野缺损为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18(4).
作者姓名:项剑  王旭  于丽丽  杨英恺  卢韦华琳  朱海标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证据科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
摘    要:目的视野的客观评估是法庭科学、眼科学界迄今面临的疑难问题。本文旨在探讨视网膜、视神经及高位视路损伤所致视野缺损的客观评定范式。方法选择外伤性视网膜病变、视神经损伤及高位视路损伤所致视野缺损典型案例,分别进行闪光视觉诱发电位(FVEP)、多焦视网膜电图(mfERG)、多焦视觉诱发电位(mfVEP)检查及颅脑CT、视网膜OCT检查,并对上述视觉电生理指标及形态结构指标进行综合分析。结果视网膜病变可表现为特定区域视网膜神经纤维层(RNFL)厚度变薄等形态学改变,其所致视野损害的电生理学表现为相应部位的mfERG异常及mfVEP异常,FVEP正常或异常。视神经损伤后期可出现视盘RNFL厚度明显变薄,视野损害的电生理学表现为mfVEP异常,FVEP异常,而mfERG正常。高位视路损伤,常伴有颅脑CT枕叶脑软化灶形成,其所致视野损害的电生理学表现为双眼偏盲型mfVEP异常,FVEP无明显异常,mfERG正常。结论 mfVEP联合mfERG、FVEP视觉电生理检测范式,结合颅脑CT、视网膜视盘OCT,有助于全面、客观评价视野,并有望实现视野损害的损伤定位(即明确损伤部位在视网膜、视神经,还是高位视路)。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