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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治区党委政法委、自治区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
摘    要:2003年9月,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提出了构筑祖国北疆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屏障的战略目标。2005年7月,自治区党委、政府根据全国平安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内蒙古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实际。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创建安全稳定地区,构筑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活动的决定》(内党发2005]12号)。2005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325号)。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定,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安全稳定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关 键 词:综合治理  创建活动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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