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职业自由违宪审查的“三阶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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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景芳.德国职业自由违宪审查的“三阶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启示[J].法治研究,2010,48(12):6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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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景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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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科技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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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编号:CXJJ-2009-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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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药房案”判决中。德国宪法法院将立法对于公民职业自由的限制区分为对执业的限制、对择业的主观限制和对择业的客观限制,强调立法对该三个阶层的限制各有不同的正当化基础,只有在前一阶层无法有效防止危害发生时,才能采取下一阶层的限制措施。这一见解后被系统化为违宪审查的“三阶理论”.并被视为是比例原则的具体化。虽然“三阶理论”对德国保护公民职业自由贡献巨大,但并非完美无缺。该理论对中国违宪审查制度的建立富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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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职业自由 三阶理论 比例原则 违宪审查 |
Theory of Unconstitutional Review of Professional Freedom in Germany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Ch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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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s: | Gao Jingf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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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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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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