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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诉讼代理人不得主张代理报酬
引用本文:李春.公民诉讼代理人不得主张代理报酬[J].人民司法,2011(10).
作者姓名:李春
作者单位: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我国诉讼法均允许普通公民担任当事人的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对公民代理人能否据此收取报酬,诉讼法则没有直接规定。实践中,普通公民进行诉讼代理并收取报酬的情形大量存在,由此也引发了许多纠纷。本案从诉讼代理业务的特性出发,注重发挥法官在事实调查程序中的能动作用,对公民代理人是否构成从事诉讼代理业务的事实进行查明;同时,通

关 键 词:普通公民  诉讼请求  代理业务  律师法  劳务报酬  诉讼法  诉讼当事人  合同法  诉讼代理人  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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