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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信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司法审查
引用本文:刘媛媛,余韬.寄信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司法审查[J].人民司法,2011(8).
作者姓名:刘媛媛  余韬
作者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摘    要:【裁判要旨】原告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以其提出合法申请为前提条件。合法申请应当兼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经审查,如原告提供的信件不符合申请的法定要件,行政机关将其视为信访件加以处理与法不悖,并不构成不履行法定职责。

关 键 词:小城镇  管理办法  原告  形式要件  法定职责  行政机关  信访  司法审查  浦东新区  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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