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汞中毒的法医学鉴定4例
引用本文:赵广忠,盛跃峰.汞中毒的法医学鉴定4例[J].中国法医学杂志,2002,17(3):177-179.
作者姓名:赵广忠  盛跃峰
作者单位:邹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山东,邹城,273500
摘    要:<正> 作者遇一非法行医者,用自制“轻槐散”(主药轻粉、槐米等)治疗银屑病和关节炎,先后引起4人汞中毒,现报道如下。1 案例资料 案例1 徐某,女,34岁。1997年3月因患类风湿性关节炎,服用马某的“轻槐散”。当服至第10付时出现听力下降,鼻出血,牙龈肿痛,口腔内溃疡,双眼有摩擦异物感,直至双眼角膜溃疡,视力障碍。同年9月12日到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查体:眼结膜充血,干燥,有粘连,口腔溃疡,牙龈红肿,尿汞1226.3nmol/L,诊断“医源性汞中毒,干燥综合症”。

文章编号:1001-5728(2002)03-0177-03
修稿时间:2001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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