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体改办等部门河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实施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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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省政府体改办、省计委、经贸委、卫生厅、药品监管局、工商局《河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河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 0 0 1〕 1 7号 )精神和进一步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政府体改办等部门河南省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 0 0 0〕95号 )精神 ,深化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 ,促进政府有关部门转变职能 ,加强监管 ,标本兼治 ,加大整顿药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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