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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质
引用本文:吴世彬.论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质[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7,9(8):29-29,37.
作者姓名:吴世彬
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江苏,南京,210044
摘    要:由于前期物业管理合同是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签定的,业主没有机会也没有可能参与合同的谈判、签约,却需要履行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的相应义务,这就导致了大量的前期物业纠纷。本文将就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法律性质及对业主的效力进行探讨。

关 键 词:前期物业管理合同  法律性质  效力
文章编号:1008-4053(2007)08-0029-02
修稿时间:2007年3月22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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