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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建设要以立为本、破立结合
引用本文:舒金城.道德建设要以立为本、破立结合[J].理论与当代,1998(8).
作者姓名:舒金城
作者单位:中央党校《学习导刊》编辑部
摘    要: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在谈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道德建设)时强调“要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同时又强调“坚决制止”和“反对”各种消极腐败现象和不道德行为。在这里,“建设”是“立”,“坚决制止”和“反对”是对不利于“建设”的各种障碍的破除,因而是“破”。“立”是本旨,“破”是为了“立”。“重在建设”的方针实际上就是要求以“立”为本,破立结合。 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坚持“重在建设”的方针,一方面要着眼于“立”,即着眼于建立、健全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需要的道德体系;另一方面又要“破”,即破除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障碍,批判封建主义、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道德,反对新形势下滋生蔓延的各种不道德行为。破和立是社会主义道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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