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亲亲相隐”原则谈对窝藏、包庇罪的立法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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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钧.从“亲亲相隐”原则谈对窝藏、包庇罪的立法完善[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6,21(2):130-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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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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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安徽,合肥,23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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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一项授予犯罪人亲属容隐权的制度,亲亲相隐原则充分照顾了人类的情感,体现了刑法的人道性,更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和谐,维护了国家的长远利益。我国现行刑法应当吸收亲亲相隐原则的合理精神,促进以窝藏、包庇罪为代表的相关罪名的立法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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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亲亲相隐 窝藏、包庇罪 完善 |
文章编号: | 1008-6951(2006)02-0130-03 |
修稿时间: | 2005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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