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申请再审:中级法院不予立案再审河池市金城江区五圩镇平桥村拉腊生产队多年耕种的一块土地因为权属问题,与该镇平桥村委会之间起了纠纷。双方各执一词,都认为自己才是这块土地的主人。该案经两级法院审理,已经终审判决。近日,记者对这一案件进行了调查采访。据记者调查了解,双方争议地叫做牛洞林场(又称坡怀嫩),位于河池市五圩镇水(水任)南(南宁)二级公路两侧,面积约100亩,历史上曾由拉腊生产队耕种,2002年因修建水南公路占用了一些争议地而得到补偿,因而引起土地的权属纠纷。2004年10月9日,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政府作出金政处(2004)3号关于五圩镇平桥村委会与拉腊生产队土地权属纠纷的处理决定,确认争议的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