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构改革要处理好的三个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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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文高,孔祥荣.政府机构改革要处理好的三个关系[J].红旗文稿,199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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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文高 孔祥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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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山东省委政策研究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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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九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提出的机构改革方案,把过去的40个部委缩减为29个,裁员50%,并将在三年内完成。与之相应的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也将全面展开。人们在欢欣鼓舞的同时,也在担心,这次机构改革会不会像以往的历次机构改革一样,重走“精减——膨胀——再精减——再膨胀”的老路子。要使这次机构改革达到预期的目标,应处理好以下三个关系。(一)机构改革与机制改造的关系。这次机构改革所面临的任务是,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政府组织机构,即调整中央与地方、各平行职能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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