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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普通人——自强自立——奋发思进——陈云教育子女二三事
引用本文:林建公.做普通人——自强自立——奋发思进——陈云教育子女二三事[J].党史文汇,2005(8):50-50.
作者姓名:林建公
作者单位:北京
摘    要:1938年3月,陈云和于若木在延安结婚。婚后,生有三女二男:女儿陈伟力、陈伟华、陈伟兰,儿子陈元、陈方。陈云对子女要求非常严格。二女儿陈伟华,1966年高中毕业后,被分配到北京怀柔县当了教师。因为那里是农村,生活条件比较差,陈云再三嘱咐女儿要跟农民保持一个样,平时不要穿皮鞋,她很听父亲的话,在怀柔将近10年,一直穿的是布鞋,言行举止都十分注意和当地农民群众打成一片。1974年10月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75年被怀柔县教育局评为优秀教师。1977年高考制度恢复后,她准备报考大学,就给母亲写了信,希望母亲找一找她认识的一位大学工作的同学,问…

关 键 词:陈云  家庭教育  子女教育  生平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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