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法的法益本位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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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桢.论刑法的法益本位重构[J].法制与社会,2011(7):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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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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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财经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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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法如何防止立法者的恣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因为稍有不慎,被刑法惩罚的人将会遭受难以名状的痛楚。但是现实却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在根本上无法阻止立法者恣意,保证整个法律体系的整体和谐。这是刑法体系性标准的缺失所致。为此,我们必须确定一个概念来作为刑法的基础概念存在,而法益则是这一刑法本位的最宜选择。本文尝试着将刑法以法益为本位进行重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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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法 法益 刑法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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